退貨與換貨

KaiZen凱嵐依照消費者保護規定,提供您商品 7 天猶豫期(包含例假日),將以包裹簽收單上的日期開始計算。

提醒您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貨退款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退款手續。

如有以下情況,恕無法辦理退貨:

1.超過 7 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
2.產品包裝損毀
3.活動贈品、附件、發票等短缺

 

【退貨詳細說明】

收到商品 7 天內(包含例假日),退貨請撥打0974-166-408,提出「退貨」之申請。每張訂單僅提供乙次免費退貨服務,若於 7 天內需加退商品,請自行支付寄送運費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驗收商品後再進行退貨。

  1. 退貨商品皆不可開封,不接受部分退貨,並請依原包裝寄回。退回商品需包含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,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、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  2. 若您收到商品時,包裝已因配送過程中造成破損,請提出申請後與客服聯繫並提供相關照片。
  3. 請將商品連同配件/贈品/發票等,恢復原始包裝狀態。退貨時可辦理部分商品退貨,如因退貨造成單次訂單未達活動標準,將會取消原活動優惠,折扣商品以原價計算,滿額贈品須隨退貨時退回,隨主商品購買的加購價商品如未一併退回將以原價計算。
  4. 已使用之優惠券、購物金將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,敬請見諒。
  5. 當您提交退貨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【注意事項提醒您】

  • 每張訂單申請的退貨便代碼皆為獨立組號,退貨處理人員皆以退貨便代碼為退貨依據。為避免退貨爭議,請勿自行將不同訂單商品任意混入一併退回。
  • 若因退貨後,訂單總金額未達免運費門檻,退款時,將會收取該筆訂單須支付的運費(NT99 元)。
  • 若原訂單未達免運門檻,退款將不會退回訂單所支付的運費。
  • KaiZen凱嵐在收到退回商品時,如遇不符退貨規範,則不接受退貨辦理,會寄回消費者退返公司的商品,屆時運費皆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(來回運費為 NT99 元)

若您有其他疑問,歡迎撥打我們的客服專線0974-166-408,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!